1.医联体、协作单位每月15日之前统计下月需轮训人员,并将轮训人员申请表打包备注选送单位发至公共邮箱(账户:zxyyyltggyx@163.com,)。
2.服务拓展部对轮训人员进行审核、登记,将名单发至科教科,与科教科做好对接工作,并与当月25日前告知合作单位轮训事宜。
3.合作单位接轮训通知后,按要求填写轮训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,提前与0371-67690027联系,同时携带1寸照片2张、单位介绍信、医师资格证、执业医师证、毕业证、身份证(原件、复印件各一份)前往服务拓展部进行资格审核。
4.轮训时间分为一周时间,每期招收10人,需安排住宿的人员由服务拓展部指引前往总务科办理相关手续。
5.轮训人员经我院审核批准后,按所申请部门安排学习,无故不得私自更改部门,延长或缩短轮训时间,中途停止,如需变更必须由轮训人员递交申请,由服务拓展部同意后才能进行变更。
7.轮训期间,服务拓展部将轮训人员名单、联系电话发至随访中心,由随访中心对其进行随访,记录存在问题,及时反馈科教科,保证轮训质量。
8.轮训人员在轮训期间如遇特殊情况及时拨打服务拓展部办公电话:0371—67690027(内线2027)。
9.轮训人员登陆公共邮箱下载轮训申请表(逾期不报,不保留进修名额),经审查批准后方可办理报到手续。